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加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
湘政辦發〔2018〕62號
HNPR—2018—01047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湘發〔2017〕19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保監會財政部關于印發〈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安監總辦〔2017〕140號)的要求,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規范和加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風險防控、費率合理、理賠及時的原則,按照政策引導、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的方式,全面推進全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相關制度,強化事故預防服務功能,建立責任保險與安全生產工作相結合的良性互動機制。
(二)工作目標。進一步完善全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產品和事故預防、快捷理賠、費率調節等工作機制,逐步建立多層次的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機制,確保實現全省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全覆蓋,引導和推動其他行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有效促進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的提高。
二、組織實施
(一)實施范圍。對全省范圍內的煤礦、非煤礦山(包含地下礦、露天礦、尾礦庫)、危險化學品(包含生產、經營、使用?;返幕て髽I和重點使用單位、成品油與天然氣長輸管線管理和經營企業)、煙花爆竹(包含生產、倉儲、專店銷售、專柜銷售)、交通運輸(包含公路建設、港口碼頭建設、航道建設、站場建設、水路運輸、道路運輸、港口站場服務、駕培服務、汽車維修服務)、建筑施工(包含市政工程、民用建筑、水利建設工程、高鐵及民航建設工程)、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特種設備(包含鍋爐、壓力容器及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內專用機動車輛)等高危行業領域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鼓勵冶金、有色、機械、輕工、化工、醫藥、紡織、建材、煙草、商貿(餐飲)、電力、農業機械(運輸作業)等其他行業領域和城市中心區域的商場、地下商場、地鐵、大型綜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在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省安監局主要負責人任召集人,省經信委、省農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質監局、省政府金融辦、湖南保監局等行業主管部門共同參與,負責研究制定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全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聯席會議辦公室由上述單位相關處室負責人組成,辦公地點設在省安監局,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各市州、縣市區安委會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
(三)確定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承保人。按照“公平、公正、便民、快捷”的原則,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下列條件依法擇優確定保險機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承保人,并報告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聯席會議辦公室:
1.商業信譽情況;
2.償付能力水平;
3.開展責任保險的業績和規模;
4.擁有風險管理專業人員的數量和相應專業資格情況;
5.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事故預防服務情況。
(四)建立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防災防損信息管理平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信息管理平臺,并與安全生產監管信息平臺對接,對保險機構開展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服務及服務費用支出使用情況定期進行分析評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引入第三方機構對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信息管理平臺進行建設維護及對保險機構開展預防服務情況開展評估,并依法保守有關商業秘密。
(五)推行模式。保險機構應當采取合法、規范和積極的方式開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鼓勵根據實際需要采取共保的方式開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鼓勵合法、公平競爭。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聯席會議應當督促各級安監部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以及有關部門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動企業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大力加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
三、保險產品
(一)保險責任。保險責任應包括投保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含勞務派遣人員,下同)人身傷亡賠償,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賠償,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事故鑒定、法律訴訟等費用。對存在高危粉塵作業、高毒作業或其他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單位,應當增加投保職業病相關保險。
(二)保障額度。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時實行同一保險金額標準,不得因用工方式、工作崗位等差別對待。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死亡賠償限額不低于30萬元/人,鼓勵生產經營單位按需投保更高保額。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經濟賠償不影響投保單位從業人員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參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企業從業人員的傷殘醫療費不屬于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賠償限額在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合同中約定。
保險機構應支持生產經營單位為無法購買工傷保險的從業人員依名單按需投保高保額保險產品,確保其保障額度和保障范圍與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從業人員一致。
(三)保險期限。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保險期限原則上為一年,季節性生產經營單位和建筑施工行業等特殊情況可根據生產經營建設周期確定。除被依法關閉取締、完全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外,投保企業不得延遲續保、退保。
(四)條款費率。各行業領域應當制定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基準指導費率,實行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建立費率動態調整機制,費率調整根據以下因素綜合確定:
1.事故記錄和等級:費率調整根據生產經營單位是否發生事故、事故次數和等級確定。
2.其他:投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風險程度、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隱患排查治理及整改情況、安全生產誠信等級、是否被納入安全生產領域聯合懲戒“黑名單”、近年賠付率等。
各行業監管部門根據行業特性,可進一步完善費率調節機制。各承保公司應當嚴格執行規定的費率浮動標準。
(五)保費繳納。各生產經營單位應在當地保險機構投保,建筑施工企業可以建設項目為單位在當地保險機構投保。保費由企業繳納,不得以任何方式攤派給從業人員個人。對企業已投保的與安全生產相關的其他險種,應當將其調整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增強事故預防功能。
四、事故預防
各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行業的特點,建立事故預防機制。保險機構應當建立符合行業特點的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服務制度,協助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開展以下工作:安全生產等相關的宣傳教育培訓,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編制和應急救援演練,安全生產科技推廣應用,其他有關事故預防工作。
保險機構應當按照工作需求科學合理制定年度事故預防服務工作計劃和費用預算;事故預防費用所占保險費比例應根據上年度事故賠付和事故預防工作的情況進行調整;事故預防費用可以統籌部分集中使用,主要用于大型宣傳、行業聯防和特殊預防。
保險機構開展安全風險評估、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等服務工作時,投保企業應積極配合,并對評估發現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進行整改。對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隱患的,保險機構應及時報告行業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并在下一承保年度上浮保險費率。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信息管理平臺應當與行業主管部門、保險機構實現數據對接,按照用戶權限進行行業、地區、險種等信息要素數據的共享;各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平臺應當與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信息管理平臺互聯互通,實現數據對接;各級各部門及投保企業可以分級查閱相關信息,實現在線投保、保險狀況查詢、安全隱患排查信息查詢等功能。參與信息共享的各主體應依法保守有關商業秘密,保證信息安全。
(二)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各地應當及時公布企業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情況,為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和社會公眾查詢提供便利,在財政投入、企業信貸融資、項目立項、進入工業園區以及相關產業扶持政策等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企業。同時,各級安監和有關部門應當強化約束手段,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投保情況作為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生產誠信等級等評定的必要條件,作為安全生產風險分類監管的重要參考;加強對企業投保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未按規定投?;蚶m保、將保費以各種形式攤派給從業人員個人、未及時將賠償保險金支付給受害人的提出整改要求,對拒不整改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健全雙重考核機制。各地要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推行工作作為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巡查及年度安全生產綜合考核的重要內容,大力推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建立承保人業績考核機制,綜合日常管理工作、承保理賠服務、事故預防服務、宣傳培訓、客戶投訴等要素指標對承保人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保險服務機構準入和退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承保人資格的主要依據,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發生違背服務承諾等情況的保險服務機構,取消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承保人資格。通過發揮雙重考核機制的激勵約束作用,提高各單位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要相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聯席會議制度,統一領導本地區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推行工作,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明確相關部門牽頭負責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政府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開展經常性的工作交流和聯合檢查。保險監管部門要認真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鼓勵引導保險服務機構積極進行產品創新和服務創新,引導和督促保險服務機構規范經營,查處擾亂市場違法經營行為,建立和維護統一、規范、有序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市場秩序。
(二)強化工作措施。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制定本區域、本行業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方案,強化工作措施,通過行政執法、檢查巡查、工作督導等形式,督促相關企業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并在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等環節把是否按規定參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作為一項重點的檢查內容,嚴格把關。各承保機構要發揮保險推動的主體作用,加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強制實施推動工作力度,強化推動措施,積極配合相關安全監管部門執法工作,督促企業積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做到應保盡保。
(三)加強協調配合。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加強與行業主管部門的合作,建立溝通協調機制,發揮各自優勢,履行各自權利和義務,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保險服務機構要與屬地政府部門密切聯系,建立定期溝通協調制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不斷提升服務水平,提高工作實效。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