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進一步加強村莊建設的意見(試行)
湘政辦發〔2018〕64號
HNPR—2018—01048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我省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不斷推進美麗鄉村建設,農村面貌大為改觀、人居環境顯著提升,但農村建設仍存在較多薄弱環節,與鄉村振興戰略總體要求和人民群眾期盼還有一定差距。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村莊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鄉村振興戰略部署,落實農村優先發展工作要求,深刻認識、尊重、順應農村發展規律,深入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堅持規劃先行、依法建設、嚴格管理,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
(二)基本原則。堅持規劃先行與建管并重相結合,堅持因地制宜與分類指導相結合,堅持完善功能與生態宜居相結合,堅持目標導向與問題導向相結合,堅持政府引導與村民主體相結合。
(三)總體目標。建立多規合一、城鄉統籌、全域覆蓋、分級分類的村莊空間規劃體系。實現村莊建設規范有序、配套設施基本健全、治理能力逐步提升,讓農村更加生態宜居美麗,促進鄉村振興。
二、發揮規劃引領作用
(四)推進村規劃“全覆蓋”。按照“因地制宜、城鄉統籌、分類指導、多規合一”的原則,加快村規劃編制,到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全省村規劃編制全覆蓋,用村規劃統籌引導規劃區域內經濟社會發展、土地利用、村莊建設、生態環境保護、農業生產等各方面工作。建立縣級人民政府統領、相關部門參與、鄉鎮具體負責的規劃編制機制,省、市城鄉規劃和國土資源部門加強過程監管和定期調度。各地應積極發動當地群眾參與村規劃編制與實施工作,充分借助行業和技術力量,鼓勵規劃設計院、高等院校、注冊規劃師、注冊建筑師等承擔村規劃編制任務,吸引新鄉賢積極參與村莊規劃設計。規劃編制經費由縣(市)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統籌安排,省級財政給予適當獎補。
(五)提升村規劃的科學性。堅持科學合理編制村規劃,鼓勵分片區編制村規劃。編制村規劃要統籌利用生產空間、合理布局生活空間、嚴格保護生態空間,在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線的基礎上,合理劃定村莊開發邊界,科學確定村莊宅基地控制規模,并提出新增宅基地布局和“空心房”整治、閑置宅基地退出利用方案。村規劃應根據不同村莊的發展現狀、區位條件、資源稟賦等,對集聚提升類、城郊融合類、特色保護類、拆遷撤并類村莊等實行分類編制。鼓勵有條件的村莊建立項目準入負面清單。規劃方案應充分聽取和尊重基層干部和村民訴求,廣泛征求意見,報送審批前應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h級政府應建立村規劃的定期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
(六)嚴格依法執行規劃。經依法批準的村規劃,是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審批、農村建設許可、農村土地布局調整、土地整治項目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安排的重要依據,必須嚴格執行。鄉鎮人民政府及各有關職能部門應按照“先規劃、后許可、再建設”的原則,對鄉村建設活動實行全面有效監管。全面推行鄉村建設許可制度,鄉村旅游服務設施、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村民住宅建設必須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和用地許可手續,村民通過“籌資籌勞”方式建設的村級公益事業項目除外。新建工業項目必須進入省級及省級以上產業園區(含工業集中區)??h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嚴格規劃實施管理,及時發現、制止和查處各類違法行為,確保不新增違法建筑,逐步消化存量違法建筑。對違法行為監督、制止和查處不力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堅持集約節約用地
(七)加強宅基地管理。嚴格執行“一戶一宅”政策,建新必須拆舊。審批村民宅基地申請時,應當嚴格執行土地利用規劃,既要充分考慮村民正常、合理的建房需求,又要從嚴掌握分戶條件,控制宅基地過快增長。超過村規劃確定的宅基地總規模的,不再新增宅基地。多子女家庭父母應與其中一個子女共同擁有一處宅基地,獨生子女家庭不得分戶另行申請宅基地。村民將原有住房出賣、出租或贈予他人后,不再批準宅基地。加大對農村集中居民點的投入,完善配套設施,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引導村民適度集中居住。
?。ò耍┍P活集體建設用地。積極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整理,引導村民盡可能利用舊宅基地、荒坡地、空閑地、廢棄地等進行建房。鼓勵統籌利用閑置土地和村部、小學、廠房等現有房屋,鼓勵改造和建設村級公共活動場所和公租房。盤活現有村民住宅,允許將閑置村民住宅出租,鼓勵向本村無房戶或危房戶轉讓。各地應結合拆違控違、改善人居環境等工作,多措并舉整治“空心房”,及時修繕并利用具有保護價值、可融入鄉村旅游的“空心房”。
(九)推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鼓勵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對農村“空心房”和廢棄宅基地進行復墾,新增耕地可用于耕地占補平衡或按規定流轉使用,增減掛鉤流轉收益通過支出預算優先用于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在尊重群眾意愿前提下,優化調整增減掛鉤涉及的土地權屬關系,推動農村建設用地和農用地有序適度集中和規模經營。增減掛鉤項目周邊的空隙地,在保護生態環境前提下,可以與增減掛鉤項目分開同步立項、同步設計、同步實施,分開同步驗收和報備。
四、塑造村莊特色風貌
(十)鼓勵開展村莊設計。開展村莊設計是塑造特色村莊的重要手段。村莊設計應將村莊建筑、環境整治、景觀風貌、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內容融為一體,打造立足鄉土文化、富有地域特色、承載田園鄉愁、體現現代文明的升級版鄉村,避免千村一面,防止鄉村景觀城市化。鼓勵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示范村、美麗宜居示范村、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美麗鄉村示范創建村等有條件的村莊率先開展村莊設計。村莊設計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
(十一)推動農房設計。縣級以上城鄉規劃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切實做好農村住房設計通用圖集的更新、完善和推廣工作,并免費提供村民選擇使用。農村住房設計應遵循安全、經濟、實用、美觀的要求,在確保安全性的同時樹立傳承創新和彰顯特色的設計理念,科學配置功能空間,探索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湘派民居”新范式。加大綠色節能新技術和裝配式建筑推廣應用,形成一批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的示范村莊、示范項目,以點帶面,全面提升全省農房設計、建設水平。
(十二)保護傳統風貌。切實保護村莊的傳統選址、格局、風貌以及自然和田園景觀等整體空間形態與環境,全面保護文物古跡、歷史建筑、傳統民居,更好地延續歷史文脈。堅決制止拆除保護性建筑行為。加強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少數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觀旅游名村保護,統籌保護、利用與發展的關系,努力保護村莊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延續性。對符合歷史建筑認定標準的建筑,縣級人民政府應依法認定并公布,建立保護名錄。
五、加強農房建設管理
(十三)控制農房規模。農村住房使用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規定面積標準,建筑層數原則上不得超過3層。各地應結合實際確定并公布當地農村住房建筑層數、建筑面積等控制標準,且不能超過省上限規定。全面落實農村住房“帶圖審批”制度,村民申請建房時應提供設計方案或選擇農村住房設計通用圖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應載明農村住房建設位置、范圍及建筑層數、高度、面積,并附經審定的設計方案或通用圖集。
(十四)建立“四到場”制度。在農民申請和建房過程中,鄉鎮國土資源、規劃建設管理人員和村組干部應做到選址踏勘到場、定點放樣到場、基槽驗收到場、竣工驗收到場,現場審核確認申請人建房條件及是否符合用地、規劃要求,實地放樣確定四界,防止不按審批內容建設。
(十五)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各地要健全完善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體系,開展農村住房建設施工關鍵環節的現場指導和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告知農戶,對存在違反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強制性技術規范的予以勸導或制止。農村住房竣工后,鄉村規劃建設管理人員、施工單位或農村建筑工匠、建房戶主共同進行驗收。農村住房驗收合格后,依法辦理不動產登記。
對農村幼兒園、小學、衛生室、敬老院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教育、衛生計生、民政等行業主管部門應嚴格執行建設程序,鄉鎮人民政府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質量安全監管。
六、完善農村公共服務
(十六)切實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加強山洪災害、地質災害預警監測,嚴控切坡建房和溝口建房。對位于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地區的村莊,應通過易地扶貧搬遷、生態宜居搬遷等方式,實施村莊搬遷撤并。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保障農村飲水安全。逐步完善農村防洪、排澇、消防、交通應急指揮體系,推動城市應急救援體系向農村延伸,加強農村專業化應急管理隊伍建設,擴充救援隊伍,加大應急知識宣傳,科學設置農村防災避難場所,增強抵御自然災害、處置突發事件和危機管理能力。
(十七)推動農村基礎設施提檔升級。加強農村中小學校建設,全面改善農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條件。加快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支持農村醫療衛生機構改善條件。切實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加快實施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加快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和鄉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體系建設。加快農村地區寬帶網絡和第四代移動通信網絡覆蓋步伐。
七、提高農村宜居水平
(十八)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各地要以農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為主攻方向,扎實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深入推進農村垃圾治理,建立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在有條件的地區推行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大力整治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加快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各地要結合實際普及不同類型的衛生廁所,推進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改建、新建農村住房必須配備無害化衛生廁所。加強技術支撐和指導,總結推廣適用不同地區的農村污水治理模式。深入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實現省域全覆蓋。大力開展美麗鄉村示范創建,推進美麗鄉村縣、鄉全域試點。
(十九)保護村莊自然生態。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鄉村建設活動應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對自然形成的植被、坡地、濕地、溪流等自然景觀應盡量保留,合理利用,科學改造。對已造成自然生態破壞的,應因地制宜采取科學的工程措施和生態措施,加快生態修復。將河(湖)長體系延伸至村級,保護農村自然水體。實施村莊綠化工程,引導各地選用本地鄉土樹種,在村莊周邊、庭院宅旁、村內道路河渠兩側栽植樹木,提高村莊綠化覆蓋率。
八、完善村莊建設管理機制
(二十)建立共謀共管制度。建立政府、村集體、村民等各方共同參與的村莊規劃建設管理機制,動員村民投身村莊規劃建設管理,保障村民決策權、參與權、監督權。農村住房建設在宅基地審批和規劃許可前應按規定征求村民意見;批準后,宅基地批準文件、規劃許可證和設計圖紙應在村內長期公布,鼓勵村民監督。鼓勵村級組織發揮議事會等自治組織作用,引導廣大村民樹立“自己家園自己規劃、自己建設、自己管理”的理念。
(二十一)健全完善村規民約。各地應指導村支“兩委”建立健全村規民約,將遵守村規劃、按審批內容建房、保護生態環境、改善人居環境等內容納入村規民約,通過村民評議等方式褒揚鄉村新風,深化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二十二)建立村級規劃建設管理員制度。鄉鎮(街道)應在村支“兩委”成員中明確一名規劃建設管理員,具體負責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和農村住房設計通用圖集推廣應用;履行村規劃實施日常檢查職責,及時勸阻并向鄉鎮(街道)報告管轄范圍內違法占地、違規建房等行為;協助做好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負責村內農民建房申請受理及資料初審,配合落實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四到場”制度。
(二十三)完善農村建筑工匠制度。農村建筑工匠是農村住房建設質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加強建筑工匠的管理和服務,對建筑工匠實行動態監管;加大建筑工匠教育培訓力度,提升建筑工匠技能。農村危房改造等財政投資或獎補的建設項目,應由具有培訓合格證書的建筑工匠或施工企業施工。
九、強化保障措施
(二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做好村莊建設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堅持政府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將村莊建設工作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列入議事日程和財政預算。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將村莊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列入對下一級人民政府的績效考核內容,一級抓一級,狠抓各項措施的落實,切實扭轉我省村莊建設工作薄弱的局面。
?。ǘ澹┘涌熘贫ㄅ涮渍?。加快制定出臺湖南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農村建筑工匠管理辦法。各縣級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和完善農村宅基地管理、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農村“空心房”整治、“兩違”建筑整治等配套政策措施。
(二十六)提升管理服務能力。各地要在鄉鎮機構限額內,整合優化鄉村規劃建設管理資源和力量,配備適當鄉村規劃建設管理專業人員,明確工作職責,保障必要工作經費。優化村民建房審批流程,鼓勵鄉鎮合并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宅基地審批環節,實施村民建房報批“只跑一次”制度。
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