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做好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生活困難補助
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
湘退役軍人發〔2025〕18號
HNPR—2025—22001
各市州退役軍人事務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國家和我省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解困工作相關政策,為切實做好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生活困難補助審批,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內容
(一)資格認定。新增擬納入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生活困難補助范圍人員,必須是2000年12月31日以前轉業到企業的退休軍轉干部。
(二)標準核定。新增擬納入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生活困難補助范圍人員審批當年補助標準:在部隊擔任師級、團級、營級、連排級職務的,每人每月分別為860元、660元、570元、510元;其中,對月收入低于當年全省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解困標準的,應先補足到解困線標準。
二、基本流程
安置在中央在湘企業和省屬國企且在省本級繳納社保的新增擬納入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生活困難補助范圍人員,基本審批流程為:本人申請、所在企業或原企業主管單位初審、省退役軍人事務廳認定審批。審批通過后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
在市州繳納社保的安置在中央在湘企業和省屬國企的,以及安置在市州和縣市區屬企業的新增擬納入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生活困難補助范圍人員,基本審批流程為:本人申請、所在企業或原企業主管單位初審、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復審、市州退役軍人事務局認定審批。審批通過后,根據安置企業所屬層級分別由相應層級退役軍人事務局送本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生活困難補助申辦由安置企業負責,安置企業已關?;蚱飘a的由原企業主管單位負責。
三、所需資料
新增擬納入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生活困難補助范圍人員,審批時需提供以下資料:湖南省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生活困難補助審批表(一式三份)、轉業安置相關資料、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優待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等。此外,無單位人員還需提供原工作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或批準辭職相關材料,退休人員還需提供退休待遇核定有關資料,下崗失業人員還需提供《失業人員登記證》。
四、有關要求
(一)限時辦理。安置企業或原企業主管單位要及時幫助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申辦生活困難補助,因安置企業原因未及時辦理的,安置企業應承擔相應責任。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提高審批效率,一般審批應當日辦結;情況特殊的,須在自收到申請后不超過5個工作日辦結。
(二)數據維護。各市州及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要及時將審批通過的新增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生活困難補助人員信息錄入軍休安置信息管理系統;各市州及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經辦機構根據《湖南省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生活困難補助審批表》錄入社保代發系統。各級退役軍人事務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維護系統信息,協調配合做好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生活困難補助應發人員補助標準核對工作。
(三)資料歸檔。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加強審批檔案管理,及時將新增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生活困難補助人員審批資料歸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做好備案登記。各市州退役軍人事務局要在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將上月認定審批情況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備案。
(四)人員管理。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相關人員業務培訓,確保審批無誤、資料管理和備案工作規范;要加強審批人員的紀律教育,杜絕審批中的優親厚友、索拿卡要;要加強工作指導督查和考核,及時發現、糾正審批問題。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湖南省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生活困難補助審批表(中央駐湘及省屬企業)(略)
2.湖南省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生活困難補助審批表(市州及以下企業)(略)
湖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