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印發《長株潭生態綠心融合發展區
建設項目負面清單》的通知
湘發改區域規〔2025〕306號
HNPR—2025—02009
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
《長株潭生態綠心融合發展區建設項目負面清單》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5月13日
長株潭生態綠心融合發展區
建設項目負面清單
一、國家明確的禁止類、限制類、淘汰類產業和行業的建設項目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規定的限制類、淘汰類項目。
二、不符合綠心生態作用和發展定位的建設項目
(一)高耗能項目
1.《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3年版)》(發改產業〔2023〕723號)、《湖南省“兩高”項目管理目錄》(湘發改環資〔2021〕968號)等規定的重點領域的高耗能項目。
2.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0噸標準煤及以上的制造業項目。
3.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未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工業項目(已發布對應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標準的,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應達到一級水平)。
(二)高污染項目
1.《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21年版)》(環辦綜合函〔2021〕495號)規定的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生產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的項目。
2.使用《高污染燃料目錄》(國環規大氣〔2017〕2號)規定的高污染燃料的項目,包括煤炭及其制品(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漿、型煤、焦炭、蘭炭等);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
3.其他所有污染物排放環保不達標的項目,包括揮發性有機物、二噁英等大氣污染物排放重點風險項目;汞、砷、鉻、鎘等重金屬排放項目;污染物總量指標無削減替代來源的項目。
(1)環??冃?/span>
不符合《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環辦大氣函〔2020〕340號)中對應行業A級企業要求的項目。
(2)污水排放
不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3/ 1665-2019)、《電子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31-2020)、《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457-92)等對應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的項目。國家、湖南省、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有更嚴格規定的從其規定。
(3)大氣排放
不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工業爐窯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3/ 3082-2024)、《印刷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43/ 1357-2017)、《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43/ 1355-2017)等對應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的項目。國家、湖南省、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有更嚴格規定的從其規定。
(4)土壤
不符合《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等標準要求的項目。國家、湖南省、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有更嚴格規定的從其規定。
(5)清潔生產
未達到國內同行業現有企業清潔生產先進水平的工業項目(國家或我省已發布對應行業清潔生產標準或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的,清潔生產水平應達到二級水平及以上)。
(6)禽畜糞便
不符合《湖南省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規定》(湘政辦發〔2022〕46號)、《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596-2001)等環保要求的項目。
三、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工業和其他建設項目
1.無法落實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途徑的工業項目。
2.涉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生產、儲運、使用的項目。
3.家禽、家畜規?;铙w交易項目。
四、不符合綠心詳細規劃及風貌管控導則要求的建設項目
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積率等不符合綠心詳細規劃要求及風貌管控導則的建設項目。
國家、湖南省對以上四類建設項目有相關規定或規范的,按相關標準執行。
本清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