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切實做好2025年糧食收購工作的通知
湘糧調〔2025〕66號
為認真貫徹國家糧食收購政策,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實做好2025年糧食收購工作,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有序推進糧食收購各項工作
各地各相關部門單位要認真按照糧食安全黨政同責要求,把做好糧食收購工作作為提升糧食安全保障水平、強化糧食市場調控、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的重要舉措,全面貫徹“先檢后收、優糧優價、應收盡收”原則,強化擔當、主動作為,不折不扣抓好落實。要以早稻、中晚稻旺季收購為重點,提早謀劃部署,細化工作方案,周密推進實施,確保收購工作有序開展。要加強常態化溝通協調,強化跨區域、跨部門、跨層級協同聯動,妥善解決收購中的困難和問題。重大問題和重要情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省有關部門報告。
二、認真抓好市場化收購,不斷增強糧食購銷活力
堅持市場化導向不動搖,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在改善環境、優化政策、搭建平臺等方面發力,著力營造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為糧食收購工作創造有利條件。要持續加大市場化收購力度,多措并舉引導各類主體入市,相關中央企業、地方骨干企業要帶頭入市、均衡購銷、始終在市,切實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做到“有人收糧”。要健全糧食市場化融資機制,持續完善糧食收購貸款信用保證基金管理,支持金融機構開發涉糧貸款產品,切實發揮好市場化資金支撐作用,做到“有錢收糧”。要結合轄區實際,綜合采取騰倉并庫、維修改造等措施,用好倉容資源,做到“有倉收糧”。要持續深化糧食產銷合作,因地制宜舉辦形式多樣、各具特色的產銷洽談活動,促進糧食跨區域順暢流通,推動“湘糧出湘”,為糧食銷區省份糧食安全保障做出湖南貢獻。
三、精心組織政策性收購,有效發揮政策托底作用
(一)做好最低收購價收購。中儲糧各直屬企業要嚴格履行最低收購價收購政策執行主體責任,認真按照國家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要求做好啟動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周密制定收購工作方案,統籌考慮農民售糧需要、儲存管理等因素,及早合理確定收儲庫點,及時公布相關信息。要嚴格按照國家糧食質價標準,按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抬級抬價、拒收符合質量要求的糧食。各地發展改革、糧食和物資儲備等部門要協同落實好最低收購價收儲政策,組織符合條件規定的有出租意愿的企業(單位)向中儲糧直屬企業提交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做好市場價格監測、倉容摸排、啟動申請等方面工作,協同配合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湖南局做好監管工作。
(二)做好地方臨儲收購。按照糧食安全黨政同責和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要求,對重金屬指標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糧食(以下簡稱超標糧食)由屬地人民政府實行臨儲收購、應收盡收。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在收購工作開始前出臺臨儲糧收購處置方案,市州方案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備案。地方臨儲收購在新糧上市時同步啟動,結束時間參照國家稻谷最低收購價政策執行時間。對于非收購期間發現的超標糧食,屬地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主管部門應妥善組織收購處置。各市州、縣市區要根據超標糧食數量情況,按照方便農民售糧的原則合理設置臨儲糧收儲庫點,原則上非主產縣市區要有1-2個收購網點,主產縣市區要有2-4個收購網點,并及時主動向社會公布,臨儲收購任務重的地區要相應增加收購庫點。嚴禁超標糧食流入口糧市場和食品加工企業,嚴禁違規跨區(縣級行政區域)、跨省收購超標糧食。對于因天氣異常等因素造成食品安全指標符合標準、質量指標不符合標準的稻谷,由各縣市區按照臨儲糧收購要求組織收購,也可通過支持糧食經營主體以市場化收購的方式搞活流通,堅決防止種糧農民出現“賣糧難”。農發行各分支機構要按要求做好收購資金供應保障工作。
四、優化各級儲備糧收儲,促進糧食市場平穩運行
要認真落實糧食收儲調控相關政策要求,加強市場預調微調,合理把握中央在湘和地方儲備糧購銷時機、節奏和力度,強化中央和地方各級儲備吞吐協同,推動糧食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按照不干預市場的原則,落實好儲備訂單收購,2025年,地方儲備糧收儲的耐儲藏、便于輪換、市場認可度高的優勢品種應達80%以上。運用好政府糧食儲備協同運行機制,央地企業在收購進度、收購價格、質量標準、食品安全指標等方面,加強協同聯動,共同遵守公平公開原則,不抬級抬價、壓級壓價,不價外加價,構建開放有序的流通秩序。切實加強儲備糧入庫質量管控,地方儲備糧收購入庫嚴格執行“兩清兩吹多掃”入庫流程,常規質量指標和食品安全指標均須符合國家標準。
五、樹牢為民服務宗旨,用心用情優化為農服務
要用心用情主動適應農民售糧新變化,創新服務方式,完善服務舉措,不斷提升農民售糧滿意度。一是讓農民賣“明白糧”。要認真落實價格上榜、標準上墻、樣品上臺要求,做好裝卸指引、過磅稱重、規范扦樣(含自動扦樣)、質量檢驗、賬款清算等環節工作。二是讓農民賣“放心糧”。更大力度推行預約收購、上門服務收購、政府儲備訂單收購、公開掛牌收購等方式,切實減少糧食收購的中間環節,密切糧食收儲企業與種糧農民的直接聯系,有效拓寬種糧農民直接售糧渠道。2025年,儲備糧收購通過“惠三農”“湘易辦”等線上預約率應達80%以上,鼓勵其他各類收購主體應用“惠三農”“湘易辦”等開展線上預約收購。三是要讓農民賣“舒心糧”。要密切跟蹤天氣變化,做好天氣信息提醒服務,提前制定應對災害天氣糧食收儲預案,視情調整收購安排,要嚴格執行落實收購工作“五個標準化”“五要五不準”,優化收購現場服務。四是幫助農民賣“效益糧”。充分發揮糧食產后服務中心作用,及時提供清理、干燥、收儲等服務,加強農民儲糧技術指導,避免發生霉糧壞糧,幫助農民減損增收。指導糧食收儲企業改善倉儲設施條件,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提升糧食入庫效率,真正讓農民少排隊、快售糧。
六、強化糧食市場監測預警,掌握收購工作主動
要密切跟蹤糧食市場形勢,跟進了解供求、購銷、價格等變化情況,必要時加大重點品種、重點地區監測頻率,強化形勢會商和分析研判,做到心中有數。要嚴格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調查制度,認真做好旺季收購期間早稻、中晚稻等收購進度統計調查工作,從源頭上加強數據審核把關,全面真實準確反映農戶售糧、企業收購等情況。要加強收購工作調研調度,廣泛聽取各方訴求和意見建議,不斷優化工作舉措,增強收購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要強化政策宣傳解讀,及時發布收購進度、價格等信息,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引導各類主體有序購銷。
七、嚴格糧食流通執法監管,維護良好市場秩序
要依法依規加強糧食收購監管,聚焦問題多發環節,暢通舉報渠道,充分發揮12325、12315熱線作用,綜合運用各類監管手段,嚴肅查處糧食收購者未及時支付售糧款、壓級壓價、未按規定進行質量安全檢驗等坑農害農行為,嚴厲打擊“虛假收購”“以陳頂新”“轉圈糧”等損害國家利益行為。要強化部門協同,糧食和物資儲備、市場監管等部門在早稻、中晚稻收購期間聯合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形成監管合力。要創新監管方式方法,進一步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注重發揮信息化賦能監管作用,全省地方政策性糧食收購要全面應用智能糧食管理系統。要加強糧食流通法制宣傳,引導糧食經營主體自覺守法經營、規范管理,讓糧食流通監管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要加大頂風違法違規案件查處力度,完善線索案件移送辦理機制,提升執法督查震懾力。要壓緊壓實安全生產責任,健全完善預防機制,持續落實《糧食倉儲作業“十個嚴禁”》,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認真開展糧食行業有限空間和粉塵防爆事故隱患專項整治,重點針對熏蒸、氣調等易造成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氣含量不足等風險,逐一落實管控措施。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交通運輸廳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湖南局湖南省氣象局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南監管局 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