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
湘科發〔2025〕80號
各市州科技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決策部署,以科技賦能產業升級,營造科技型中小企業蓬勃發展的良好環境,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關于開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工企業函〔2025〕137號)要求,現就組織開展湖南省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管理
省科技廳牽頭負責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組織和監督、實地核查、公示公告、入庫登記及編號撤銷和集中抽查工作,及時處理相關異議、投訴和舉報信息。
各市州科技局負責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具體實施,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自主進行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負責對《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表》和佐證材料內容的完整性和指標條件符合情況進行確認,核實相關異議、投訴和舉報信息,開展跟蹤管理和培訓服務工作。
二、評價時間安排
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受理時間為6月30日至9月30日,企業應于9月30日前完成自評提交,各市州評價機構應于10月10日前完成所有參評企業的審核提交。省科技廳每月公示一批擬入庫企業,各批次截止時間為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各市州評價機構須在各批次截止日期前,將審查通過的企業在政務服務平臺提交,省科技廳統一進行公示公告。
三、企業參評要求
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按照自愿原則,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業”板塊(以下簡稱平臺)注冊并填報企業相關信息,上傳加蓋企業公章的相關佐證材料,并保證所填內容和提交資料準確、真實、合法、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本年度評價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與評價。
四、評價工作有關要求
1.嚴格評價標準。各市州評價工作機構應認真履行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主體責任,加強工作隊伍培訓和管理,推動工作規范化、標準化。要依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指引》(國科火字〔2022〕67號),嚴格執行評價條件和程序,在線核對《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表》與佐證材料的數據一致性。加強對直通車條件相關信息一致性和有效性審驗,嚴把入庫企業質量關。
2.開展實地核查。本年度參評企業如符合以下情況,省科技廳牽頭負責組織各市州科技局在公示前開展實地核查:
(1)職工總數為5人及以下的企業。
(2)科技人員占比90%及以上,且職工總數50人及以上的企業。
(3)過去三年曾有嚴重違法失信、撤銷入庫編號等情況的企業。
(4)首次參評的企業。
3.組織集中抽查。省科技廳牽頭負責組織各市州科技局開展年底集中隨機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對全年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申請材料核驗,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撤銷編號。
4.強化監督管理。各市州評價工作機構要重視和加強科技型中小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常態化監管機制,重點關注評價系統反饋的風險提示信息,應及時處理異議、投訴、舉報信息。綜合運用異議復核、動態監管、集中抽查等多種手段,展開跟蹤監測。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程序及時提請省級科技管理部門撤銷登記編號。
5.提升服務水平。認真貫徹“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完善服務機制,全面推行評價業務全流程網上辦理,及時處理審核推薦,提高評價審核效率,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評價服務。加強政策宣傳推廣,充分利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加強政策解讀和培訓服務。
五、咨詢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成果轉化處 0731-88988819
省火炬創業中心 0731-88988027
湖南省科學技術廳
2025年6月30日